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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0-03-16 18:0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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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0-03-16 1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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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湖里区纪委监委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起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反映人到来访接待场所反映问题,请自觉遵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实名登记、手部消毒等工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勿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来访期间,请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反映问题,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接待结束后尽快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来访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西副楼一楼湖里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感谢各位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湖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里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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