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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来源:集美区纪委监委       作者:        2020-03-15 16:45: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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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纪委监委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来源:集美区纪委监委   2020-03-15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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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集美区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起恢复群众来访举报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访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消毒和信息登记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请勿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及时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二、来访群众应当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反映问题,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接访结束后尽快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三、提倡通过电话、网络和来信方式检举控告,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感染风险。通过电话、网络和来信举报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都会与来访举报同等对待,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来访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印斗南路9号

  

    附:电话、网络和来信检举控告方式

  1. 举报电话:0592-6285213;

  2. 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xiamen/jimeiqu/

  3. 来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印斗南路9号  集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61021。

    中共集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集美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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