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和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翔安区纪委监委决定自本日起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反映人到来访接待场所反映问题,请自觉遵守翔安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消毒、信息登记等工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勿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来访期间,请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反映问题,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接待结束后尽快离开,避免人员聚集。
三、提倡通过电话、网络和来信方式检举控告,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感染风险。通过电话、网络和来信举报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都会与来访举报同等对待,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来访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一里29号
附:电话、网络和来信检举控告方式
1. 举报电话0592-7889595;
2.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xiamen/xianganqu/;
3. 来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一里29号 翔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61102。
感谢各位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翔安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