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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21-12-30 14:4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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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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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7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

  现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厦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大局,忠诚履职尽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在厦门》采访实录等,带动全系统学思践悟、真信笃行。出台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意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02件。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改革、基层换届等中心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面对疫情防控大战大考,迅速动员部署,下沉一线监督,问责155人,提醒谈话211人,及时督促解决社区封控、核酸检测、隔离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影响营商环境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在全市215家企业和商协会建立监督联系点,督促解决监管执法、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128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入开展分领域整治,严肃查处公安、规划、人防、工程建设、国企、金融等系统腐败窝案。全市共立案349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80人;处分2979人,移送检察机关301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7人,市纪委监委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立案104人,处分76人,209名政法干警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93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3亿元。深入开展案后整改督查,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54份,督促堵塞制度漏洞;印发政商交往、国企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招投标领域廉洁从业等“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提升综合治理功效。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提升改造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编发《没有规划好的人生》等案例警示录,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市图书馆打造“清风书屋”,出版《鹭江清流》等勤廉孝廉故事读本,举办廉政漫画展,制作的微电影《陈嘉庚》等新媒体作品在学习强国平台、中央纪委网站播出,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勤廉从政。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完善基层减负监测机制,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减负成果。深化“1+X”监督机制,针对“一桌餐”、快递收礼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强化“点穴式”监督,开展餐饮浪费、“天价茶”、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利等问题专项整治。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20个,处分61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49起。创建“党风政风监督台”,构建与“监督在线”等平台相互融合的监督矩阵,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83个。深入开展“四访”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入户走访、带信下访,推动化解信访难题积案440余件次。五年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12个,处分259人。

  (四)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坚持关口前移、挺纪在前,出台《关于规范党委(党组)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的意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谈话4574人次。制定《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编印《谈话函询工作指导手册》,推动谈话函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718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1.8%。出台宽容改革失误鼓励担当有为、推动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等工作意见,编发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文件手册,通报正反典型案例,推进不实举报公开澄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五)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区监委组建挂牌和人员转隶,向全市42个镇(街)派出监察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与政法机关建立信息查询、技术调查、提前介入等协作机制,促进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承担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特殊证明规则试点工作,推动完善纪检监察证据适用理论体系。完成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派驻机构领导管理、通报交流、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升监督质效。深化市管企业、市管金融企业、市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六)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由党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出台《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60多项,创新建立听取解释说明、第三方认定、问题底稿、办驻一体集中管理等工作机制,探索实践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全面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共发现问题19046个,移交线索1556件,推动立案审查468人,挽回经济损失21.8亿元。在全省率先开展整改效果评价,常态化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市级巡察整改完成率达93.4%,中央巡视和2015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围绕集体资产缺乏监管、干部精气神不振等问题,形成28份专题报告,推动建立健全制度4252项,精准助力改革发展。

  (七)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学思践悟”讲坛获评全国机关党组织“两学一做”优秀案例。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注重选拔群众公认的“三牛”干部。创新模拟案例实战培训,分类分层次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常态化开展履职情况调研督查和作风纪律专项督查,建立特约监察员队伍,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24人,处分21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机制还不健全,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办法还不多;国企腐败问题和基层“微腐败”仍然易发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小富即安的思想尚未根除,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跟不上新发展阶段要求,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扣中心大局,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实践中深化了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必须强化理论武装,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以及厦门工作期间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围绕特区改革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在行动上。实践证明,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才能准确把握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必须坚守人民立场,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大力倡导的“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持续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践证明,只有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顺民心、护民利、解民忧上的重要职能作用,才能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

  (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年来,我们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立足厦门政治生态实际,把抓惩治、抓纠正、抓防范贯通起来,一个系统一个系统深挖彻查,同步加强案后整改,督促建章立制,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实践证明,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握好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持续性的关系,坚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才能更好实现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四)必须秉承守正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特区发展相融合。五年来,我们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顺利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具有厦门特色的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划片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与特区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相融合。实践证明,改革创新是做好工作的动力源泉,只有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和阶段性特征,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敢于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才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必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五年来,我们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要求,持续深化“三转”,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学本领、练功夫,不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才能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扣“国之大者”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要求,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的政治内涵,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提出的“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节点、加快跨岛发展、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动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市,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开拓奋进,确保“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夯实政治责任。牢牢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市委健全完善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制度机制,持续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管理和监督下级党组织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综合运用检查抽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坚守人民立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助力推进共同富裕。围绕扩大就业提高收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高水平健康之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加大对东西部协作涉及的产业帮扶、园区共建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点工程建设、历史文化村庄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点题整治”,持续纠治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社会治安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坚持系统观念、精准思维,统筹力量、靶向监督,抓住重点人重点事,发挥好纪检监察、巡察、村务监督等各方面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完善上下联动监督网,依托现有资源,整合人员力量,通过交叉监督、异地检查等方式,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和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惩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行为。深化“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惩治威慑、监督约束、教育引导结合起来,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途径,做深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聚焦廉政风险和权力节点,推动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涵养清风正气。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推动常态化廉洁教育全覆盖。弘扬红色家风和厦门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勤廉人物事迹,打造一批廉洁文化精品,讲好厦门反腐故事,推动形成修身齐家、忠诚勤勉、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四)突出纠树并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坚持常抓不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坚决纠治主观主义、教条做法、作秀行为,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健全长效机制。深化“1+X”常态化协作机制,创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准症结,推动从制度机制上加以规范。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激励担当作为。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激励干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新时代改革开放中当先锋、做表率,以作风建设成效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正能量。

  (五)强化政治巡察,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好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制定实施《厦门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7)》,创新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重点对各级党组织执行“十四五”规划、服务中心大局、履行主责主业、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情况开展监督,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提升上下联动水平。将巡察监督嵌入党内监督体系和市域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综合平台作用,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统筹衔接,与组织、审计等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的实现形式,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在巡察对象、力量调配等方面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各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稳步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一体整改,持续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长效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巡察“回头看”,定期报告整改有关情况。健全巡察整改效果评价机制,完善巡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推进整改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协调职能部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系统性体制性问题,全面提升整改质效。

  (六)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探索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方式方法,着力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监察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监察官法,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进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衔接。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积极探索“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统筹管理,规范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持续加强国企和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国企和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市区两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七)强素质、激活力、树形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政治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发挥市纪委常委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推进新时代机关文化建设,激发纪检监察队伍跳起摸高、创先争优的精气神和使命感,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淬炼斗争本领。围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强化实战训练,突出抓好业务比武、案件评查、一线历练,增强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升执纪执法质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三牛”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形成勇于担当、各展其长、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严格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支持和监督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使命、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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