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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化十七年,林希元出生于同安县(今翔安区新店街道垵山社区山头村)。他35岁中举人,第二年中进士,授南京大理寺评事,不久被擢升为大理寺丞。
林希元画像
林希元为官公正,执法如山,有“铁汉”之称。御使谭鲁犯案,谭鲁先是央求林希元同乡御使史梧到林家说情,被驳回后又央求大理寺卿陈琳说情。陈琳是林希元的顶头上司,对其恩威兼施,但林希元仍不为所动。最终,林希元因得罪权臣被贬为泗州判官。
理学名宦林希元的祠堂
林希元在泗州任判官时积劳成疾,归籍养病竟无房可居,只得寄居在丈母娘家。有人想替他找关系建房,他马上拒绝:“平生不以私干官府,故至于此。今虽失职,岂可改节?”后来,林希元倾尽全部积蓄买到天兴寺荒废后的一块地,建房款则只能通过向他人借助、编纂邑志等方式来筹集,这种状态前后历时二十余年。林希元在《凤山得地记》里记载了他得地成室的经历和困难,并以此劝诫后世子孙要克勤克俭、清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