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发展用地项目是“村改居”居民入股获得利益分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日前,湖里区纪委监委以“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为切口,面向辖区14个“村改居”社区开展集体“三资”专项检查,重点查找社区发展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三资”管理不规范、公示公开不力等问题。
湖里区纪委监委发挥区—街—社区三级监督作用,将监督范围延伸至全区15个社区发展用地项目,开展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修订《湖里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将社区发展用地项目纳入专项管理。同时还联合区住建局定期巡查项目公开公示情况,督促社区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全流程公开项目进展,每季度通报问题。
在辖区社区发展中心建设过程中,湖里区纪委监委、街道纪工委还探索开展“双重监督”机制,在纪委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监督的基础上,由社区纪委委员兼任联合社监事会监事长,监事长和监事由社区党委提出人选,经股份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监事会全程列席联合社理事会议,参与规范民主表决流程,并推动完善“三资”管理细则11项,用制度“管”事,让项目运转更加透明高效。
专项监督以来,“村改居”社区先后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公开社区发展用地项目信息9条,对通信配套、正式用电工程开标等开展“微直播”22场,确保项目建设全程晾晒、阳光运行。群众反馈,“现在信息更公开了,我们对集体资产的使用更放心了。”
此外,为了让居民早日共享发展红利,湖里区纪委监委还推动建立完善“七办联动”机制,由区招商办、多规办、征收办、前期办、重点办、企服办等部门定期会商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题,区纪委监委及时介入监督,联合参与现场调度,助推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湖里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