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      2019-04-23 09:0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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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5日)
孙明忠
 

同志们:

  我代表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市委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庄稼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审议了市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市委副书记陈秋雄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庄稼汉市长作了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落实“两个维护”坚决有力。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监督重点,配合市委抓好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下发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的通知,牵头开展“强化监督促进‘五个一批’项目见成效”行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聚焦“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立案查处20起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组织开展“不信马列信鬼神”专项整治,督促7.5万名党员完成自查。协助市委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实现实地检查全覆盖;建立“五责同步”工作法,完善问题抄报制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年党内问责5个党组织和84名党员领导干部,其中,党纪处分22人。把落实巡视工作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主动协助市委全力配合中央巡视工作,抓紧抓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推动118项整改任务落深落细,确保阶段性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长期任务有序推进。

  (二)日常监督严密高效。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全覆盖。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谈话函询月分析季通报、函询了结情况及时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谈话459件次。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04人次,比增10.3%;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996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290人次,前两种形态占93.8%、比增19%。建立完善全员轮值开放式接访工作机制,推行重点信访举报办理联合会审,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市受理检控类初次举报2448件,比增84.8%。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市区监委组建,实现对全市7.6万名监察对象监督全覆盖;出台市监委工作规则,制定完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文书63种;全面实践运用12项调查措施,对非党员监察对象政务立案87人,依法留置涉案人员59名。建立完善执纪监督室挂钩联系派驻机构制度,组建案件审理、监督检查和办信办案划片协作小组,形成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片区协作机制,有效破解派驻机构监督力量不足、工作不平衡等问题。全年派驻(出)机构立案185件,比增7.6%。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细化巡察指标,创新机动式巡察、交叉巡察方式,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拓展巡察成果运用。全年市区两级共完成对113个党组织的巡察,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370条,根据线索立案审查77人、党纪政务处分69人。

  (三)惩治腐败精准有序。深化分领域整治,把精准反腐与净化政治生态有效结合,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净化一域的治本效果。紧盯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涉黑涉恶腐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翔安投资集团原副总经理李苏飞,翔安区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杨江忠等违纪违法问题。全市共立案637件,比增21.3%。其中,自办案件463件,比增31.2%;市管干部案件23件,处级以上干部案件84件;党纪政务处分473人,移送司法机关48人。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5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立案54件61人,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22人。加大专案追逃力度,成功追回13名外逃人员。组建安全专班队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部门党委(党组)定期分析报告政治生态、纪检组日常跟踪督查、委机关定期检查通报的分领域整治常态工作机制;对分领域整治过的单位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试点开展不实举报公开澄清,鼓励党员干部放下包袱、积极作为。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及“一网一微一端”平台,刊发厦门典型案例剖析文章8期,制作《贪婪的代价》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深化“1+X”专项督查机制,明察暗访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开展快递收受节礼专项检查,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0起158人,党纪政务处分10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7期102起。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到偏远农村访贫问苦,撰写心得体会,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整理汇编100条“纪律红线”分发各级各部门,督促对标对表、严守底线。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查纠文山会海、为官不为等4个方面30种表现的突出问题,查处53件106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围绕帮扶工作落实不到位、民俗活动大操大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68起82人,党纪政务处分53人。严明村(居)换届纪律,开展两轮专项督查,通报3起典型问题。

  (五)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市纪委监委中心组学习机制,开展集中学习26次,研讨交流13次。坚持市纪委监委机关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晚上支部集中学习,定期举办“学思践悟”讲坛和研讨课堂,形成“大学习大讨论”的浓厚氛围。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共举办培训班55期,培训4641人次。出台《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及程序要求》等制度,制定实施市纪委监委《关爱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方案》,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事创业。勇于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立案6件,党纪处分5人,组织调整4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均衡,一些党组织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开展谈心谈话不够经常、不够规范,问责手段综合运用不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工程招投标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合署办公下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还不够顺畅;日常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作用发挥还需强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风雨历程,我们始终不忘习近平总书记1986年1月在厦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我们经济特区不特在有什么特别的享受,而应特在特区建设者有特别高的纪律、理想、作风这些方面”;我们始终坚守职责使命,勇于开拓创新;我们始终与改革同行,和时代同进。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正本清源,正党风、促改革,到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之后,突出惩防并举、健全机制,全力配合中央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件,有力维护了特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特点,创新分领域整治精准执纪理念,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回顾40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宝贵经验,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确保一切工作顺乎民心、一心为民;必须坚持特区精神、创新求实,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富有时代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强基,确保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努力构建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重”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注重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时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和实践成果贯通起来,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及时向省纪委、市委请示报告,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及时纠正“两个维护”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聚焦“七个有之”,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举报、反映每件必查,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通报典型案件,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长效整改任务的日常监督,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取得实效。

  净化政治生态。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估机制,注重动态分析研判,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大力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深化认识压实责任。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积极推动和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查摆、带头解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纠正简单搞“痕迹管理”,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次过高、多头重复,“文山会海”有所反弹等问题,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问题导向靶向出击。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推进工作不力、“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注重长效综合施治。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精准有力施策、督促立行立改。在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把“立规矩”作为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的治本之策,督促有关单位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促进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推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不断优化指标设置、改进考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克服浮躁情绪,树立正确政绩观。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市、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刑事缺席审判、技术调查等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抓住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重点环节,探索推行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研判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安全监管、统一审理把关运作机制,巩固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成果。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

  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三定”方案,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运行机制。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协同配合等机制,推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相互贯通,形成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公诉机关、法律咨询、技术鉴定提前介入和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市区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调整设置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稳步推进市管国有企业和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组织建设,完善派驻机构和镇(街)纪检机构合署办公机制,赋予相应监察职责,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四)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全面提升从严监督质效

  增强监督的严密性。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深化巡察监督,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口支援惠民帮扶等工作,推进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式巡察,完善“巡察+”工作链条,探索对村(居)和基层站(所)的巡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建立巡察工作约谈和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以及“四跟进一报告”制度,发挥巡察机构在整改中“再监督”作用,提升巡察监督实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强化监督的精准性。把更多功夫用在精准监督上,着力在监督手段多样性、监督机制顺畅性、监督检查及时性上不断探索,找准靶心,提升准度。完善监督在一线跟进的方式方法,聚焦“关键少数”和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构改革等领域,坚持关口前移,着力破解监督难问题。创新监督手段,在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专项检查、走访约谈、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会等监督方式的同时,及时开辟监督新途径,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快捷、准确、高效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职责作用,坚决防止“三转”回头转。

  提升监督的实效性。把监督融入日常,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态,长期监督常在、长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谈话的谈话,该函询的函询,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严格落实接受谈话函询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制度,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化监督刚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肃处理,让监督“长牙”“带电”,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

  (五)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深化分领域整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加大金融领域的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金融乱象和腐败行为交织问题。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始终,注重政策感召和人文关怀,让审查调查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坚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化督查、回访等案后整治常态机制,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生态。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落实追逃防逃责任,持续推进“天网行动”。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零容忍”,坚决防止死灰复燃,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成为“铁规矩、硬杠杠”。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健全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警示教育等长效机制,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

  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重点在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上持续精准发力,聚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查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小官大贪和“微腐败”,以及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树立担当有为鲜明导向。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既强化治庸问责,又激励担当作为。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鲜明导向。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六)牢记职责使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提升政治站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思想改造,自觉坚定信仰,对党忠诚、担当尽责。加大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增强专业本领。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促进干部全面掌握“八种本领”,培养“工匠”精神。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既学好用好党章党规党纪,也学好用好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掌握政策策略、谈话突破、证据收集固定运用等专业素养,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积极探索大数据支持调查和辅助决策有效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加强干部历练。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形成崇尚实干、鼓励担当的正向激励。加强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以及与各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纪委之间的干部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合理配置、能力提升。大力培养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

  淬炼严实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遵守“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健全内控机制,始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拼搏、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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