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

“申办《养犬登记证》,得先自证犬只血统?”后续>>
开展专项整治 打通养犬监管堵点

来源:厦门日报2020-05-12
5365941

  近日,养犬管理问题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热点。市纪委监委以工作作风问题为抓手,开展专项直查督办,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理顺、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机制,补齐城市文明短板,受到不少市民认同,他们纷纷通过“党风政风监督台”“监督在线”等平台点赞、留言(详见厦门日报“监督在线”4月17日、4月26日、4月30日的系列报道)。

  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推动下,职能部门迅速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市民热议养犬乱象 提出整治意见建议

  根据“党风政风监督台”的汇总,公共场所不文明遛犬、流浪犬扰民等问题成为市民吐槽的热点。如网友“繁华”留言反映:小区里有业主养烈性犬,遛犬没有拴绳子,更别说戴嘴套了,老人、小孩、妇女都被吓坏了。网友“陈人参”反映:文屏山庄流浪狗越来越多,原来都躲在后山,最近成群结队在小区出现,一群七八只,看到遛狗的就狂吠,甚至扑上来要打架。

  还有不少市民对养犬管理提出积极建议。有市民建议,规范办理养犬证,实行记分制管理,划定合理区域(包括开放园区部分绿地),允许遵守规矩且积分高的犬只进入,而非一律禁止。

  针对收集到的群众反映,市纪委监委分门别类、逐一梳理,并走访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宣教监管多措并举 对不文明养犬说“不”

  “建议职能部门不仅要加强宣传教育,更要加强日常执法。”市委文明办表示,他们一直关注、重视不文明养犬问题,除组织市创建办加强日常巡察,通过“文明创建暗访团”开展月度暗访和季度测评外,还曾在2017年推动《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出台,该规定明确,对不文明养犬等9类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授权相应行政执法部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并确立了执法协作机制。

  市委文明办表示,接下来,除了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养犬,共同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说“不”,各职能部门还要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宣教、执法多措并举,共同营造全社会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

  完善部门之间协同机制  形成常态长效执法管理

  “养犬管理涉及公安、农业农村、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无法形成合力一直是管理执法的瓶颈。”为此,市城管执法局将积极推动和完善部门之间的协同,并形成常态机制。下一步,将依托这种机制,着重解决养犬户不配合、入户难、取证难等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探索共同开发养犬管理App,整合犬主和犬只信息登记、免疫登记、年审记录、违规记录等,运用大数据进行管理和执法。进一步协调督促街道、社区、物业、公园等管理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主动劝导制止违规养犬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及时通报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市城管执法局还表示,在配齐配强执法力量的同时,举办全市城管部门养犬管理执法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并在日常监管方面采取以下措施:市、区两级城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违规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拒不改正的,坚决立案依法查处;加大市区主干道、公园、筼筜湖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养犬管理执法力度。宠物店非法销售犬只行为也列入了整治重点。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将召开规范宠物店经营管理专题会议,向经营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合法经营,与商家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指导商家成立自律协会。

  “坚持考评与督察督办相结合,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外部巡查考评和城管执法内部督查管控作用。”市城管执法局将通过督察考评双管齐下,及时发现辖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街道、社区及时整改,推进管理单位各司其职;推进属地城管部门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将养犬执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不作为或执法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行动】

  重点区域每日必查 对宠物店开展突击整治

  近日,针对市党风政风监督员、本报“监督在线”记者深入我市公园景区、街道巷弄、住宅小区等暗访发现的养犬管理乱象,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了专项整治,将市区主干道、市属公园、筼筜湖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列为养犬执法重点监管区域,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实行全覆盖的每日必查,并根据养犬人公园遛犬习惯,对市属公园采取错时执法工作方式,执法人员每天定岗定位、错时巡查执法,劝导、查处违规携犬入园行为。

  针对岛内宠物店违规销售犬只问题,城管执法部门也开展了集中整治。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岛内两区城管局,对岛内宠物店开展全面摸排和突击整治,截至目前已累计排查宠物店41家,暂扣犬只9只,立案查处4起。经过近段时间的整治,宠物店较集中的明发商业广场内,违规经营的宠物店大部分已停业整改。

  市城管执法局还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4月29日对铁路公园万寿路段、仙岳山公园、白鹭洲公园等重点区域的联合执法行动中,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35起,开具执法文书2起,依法收容犬只4只,立案查处1起。

  【短评】

  要彻底去除痼疾 监管须持之以恒

  ●市党风政风监督员 陈雪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对于各职能部门在养犬管理上的职责和权限规定得可谓明确,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公示可谓清晰,但为什么还会乱象频发呢?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显然是一个重要因素。

  相关法规已经赋予各部门管理和执法职责,但是,对于群众一直反映强烈的流浪狗扰民、不文明遛狗等现象,有的部门却不承担应尽的职责,甚至视而不见;有的部门擅设门槛,将本应属于部门内部协调解决的问题推给行政相对人,人为造成群众办事难,使这一不难的问题,日积月累成为城市管理的短板。

  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需要城市管理者的担当作为。这种监管履职的不到位,实则是责任心缺失的表现。可喜的是,职能部门已经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开展了执法行动,但要彻底去除这个管理痼疾,关键还在于持之以恒的落实,如此群众才能满意与放心。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

©厦门市纪委市监委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