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剑指民生领域“微腐败”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

市纪委监委下发专项整治通知,并通过《厦门日报》“监督在线”发布专项整治内容,鼓励、发动群众反映问题,广泛征集问题线索

来源:厦门日报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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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民生领域是热点、重点。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市纪委监委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民生领域作为工作着力点、落脚点,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整治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督查……此次专项整治涉及4大类17个方面,剑指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期间,市纪委监委通过《厦门日报》“监督在线”发布专项整治内容,鼓励、发动群众反映问题,广泛征集问题线索。

  形成整治方案 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市纪委监委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各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督促各相关单位立足职责定位,认真谋划推动,主动协作配合,全面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同时,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市各专项牵头单位会同参与单位共同明确整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形成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联络人。各区纪委监委根据实际情况,梳理本地区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统筹纳入专项整治范畴。

  专项整治期间,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处理制度,督促各级相关单位对履行监管职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立即整改;涉及多部门的,及时会商解决;属于其他业务部门的,及时移送处理;对涉嫌履职不力、违纪违法问题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强化日常监督 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专项整治期间,市纪委监委将通过本报“监督在线”和“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等,广泛收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属于专项整治内容范围的,转交各专项牵头单位推动问题解决;其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转交相关职能单位推动问题解决;涉及工作作风、违规违纪问题的,交由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办理。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督,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要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规范处置,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推进整治不力的,要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问责。

  市纪委监委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推动,对典型问题组织直查督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担当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和专项整治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反面典型问题,及时通过“党风政风监督台”“监督在线”等平台予以公开。

  整治内容

  (一)聚焦脱贫攻坚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

  1.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重点落实困难学生帮扶。

  2.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开展医保定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专项整治。

  3.推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解决农村五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

  4.整治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重点整治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不及时和教育、医疗与住房等专项救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5.解决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等问题。

  6.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重点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7.排查整治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等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切实保障百姓食品安全。

  8.整治中药饮片假冒伪劣问题,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9.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问题。

  (三)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10.在公立医院开展创建“无红包无回扣医院”活动,在民营医院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11.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房地产行业销售行为规范问题。

  12.解决农村地区通水通电通网通路及其日常维护等问题。

  1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整治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14.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农村生活污水问题。

  15.解决侵占或变相侵占耕地问题,耕地“非农化”、占用耕地变相搞旅游项目等问题。

  (四)聚焦帮扶民生重点资金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16.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督查。

  17.开展中央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开展精准帮扶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

  互动

  发现问题线索

  两个渠道可反映

  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市纪委监委将依托“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本报“监督在线”互动电话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如果您发现涉及专项整治的17个方面问题,可关注“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本报“监督在线”互动电话5581719,与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相关媒体进行互动。 

  “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

  微信公众号

  【回头看】

  《老洪祖厝的修缮加固有眉目了》后续

  老洪住进“新房” 还申办了低保户

  同安区新民镇西山村村民老洪年过六十,在遭遇火灾后,生活、住房一度陷入窘境。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后,镇、村等部门制定了帮扶措施,表示将对其房屋进行修缮,并为其申报低保户(详见本报2019年12月25日相关报道)。镇、村的帮扶举措是否落到实处?近日,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回头看”。

  5月27日上午,回访人员来到西山村。刚从农田回来的老洪热情地打开房门,带大伙参观他的“新家”。“你看,比以前好多了……”顺着老洪手指的方向,回访人员注意到,房间已修缮一新,屋顶修缮维护,墙壁重新粉刷,地板铺上了瓷砖,夹层位置不仅做了吊顶,还换了新的灯具,照得整间房亮堂堂的,一改原先的黑暗破落。

  “这个床是我们重新为他买的。”西山村村委会负责人表示,对于老洪生活住房的困境,西山村包村领导和村两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村两委会制定房屋修缮方案,向镇里申请专项经费支持,在春节前完成了房屋翻建,并配备日常生活物资,改善了老人的居住条件。同时,镇、村还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将老洪纳入低保户,每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切实改善他的生活。

  【回音壁】

  一度“丢失”的

  证照还回来了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后续问责及整改情况进一步跟踪监督

  “跑了四次,也没拿回被暂扣的驾照和行驶证副本。民警翻箱倒柜没找到,还对我说,以后碰到查驾照等问题可以给他打电话。”吴先生处理完交通设施损毁赔付后,证照却被交警“丢”了,民警给出的变通办法让他难以接受,于是向“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反映。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责成市交警支队调查核实。市交警支队针对工作作风和管理机制上暴露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反映

  为取回证照白跑了四趟

  民警的变通处理让人困惑

  吴先生年初驾车不慎撞坏了交通护栏,开元交警中队民警勘查认定后,暂扣了他的驾照和行驶证副本。“民警让我处理完交通设施损毁赔付后,带发票及相关材料到开元中队领回暂扣的证照,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4月上旬,吴先生带着赔付的相关材料先后两次到交警中队领取被暂扣的证照,但都没有找着相关民警,证照也就没取成。5月中旬,他再次来到开元中队,值班的民警表示经办民警不在,让他隔日再来。次日吴先生再次来到中队,这次总算找到经办民警了,可民警一番查找后却找不到吴先生的证照。民警告诉吴先生,以后碰到查驾照等问题可以给他打电话。

  吴先生顿感困惑,民警怎能让他无完整证照上路行驶,遇事再用电话来解决?而且,暂扣驾照、行驶证副本应该有严格的制度规范,怎能说丢就丢?车辆每年要年检,没有相关证件,如何办理呢?

  督办

  认真梳理暴露出的问题

  存在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吴先生的反映,市交警支队认真调查核实,吴先生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开元交警中队内勤已找到一度“丢失”的证照,并交还给了吴先生。市交警支队还对这起群众反映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市交警支队表示,根据《关于规范化涉及交通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通知》,并没有明确要求民警扣押证件。民警在处理该起单方事故时,担心当事人不主动履行赔偿责任,仍然按照过去“老方法”扣留证件作为抵押,缺乏扣押证件的依据,存在执法不规范。

  同时,服务意识不到位。在吴先生前三次领取证件过程中,开元中队的事故快处点工作人员、物业保安、辅警均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在接到群众求助、询问后,没有及时登记、记录,留下联系方式;没有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导致当事群众“多跑路”“白跑路”。开元中队内勤人员对民警上交的各类证件、单据没有分门别类妥善保管,随意存放,导致不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并归还当事人。

  民警的处置方式也不妥当。在一时找不到扣押证件时,本应告知当事人相关情况并积极协助补办证件,同时帮助解决当事人在补证期间遇到的困难。然而相关民警只是简单告知当事人,“碰到查驾照的各种问题找民警联系”,草率了事。

  整改

  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开元交警中队在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落实,在服务群众方面措施存在短板和不足,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责成市交警支队对开元中队予以通报批评,开元中队领导在思明交警大队例会上进行书面检讨。相关民警、内勤辅警也受到问责处理。

  市交警支队党委在严肃问责的同时,还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支队各单位以此事件为案例,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申明执勤执法工作纪律和要求,规范执勤执法程序,严禁随意执法、随意扣证问题发生,并举一反三,深入自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为办事群众提供快捷、便利、规范的服务。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也表示,将对交警支队后续问责及整改情况进一步跟踪监督,同时强化日常教育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居委会在小区

  免费停车?

  经查证,实际有缴费,半年结算一次,在公示栏张贴明细  

  ▲调查人员在禾欣社区居委会了解居委会工作人员停车收费情况。

  近日,双鲤新城小区业主向“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反映,禾欣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地点在该小区内,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车辆享受免费停放,侵害了小区业主利益。实际情况如何?市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到该小区走访了解。

  “我们都有缴交停车费的,这是收款收据。”在禾欣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向调查人员出具了双鲤新城小区业委会的相关情况说明,以及近两年的停车费收款收据。他表示,为了工作方便,经与业委会、物业协商,停车费由居委会统一向工作人员收取,每半年再与物业结算一次。

  “我们正在着手缴交新一期的停车费。”居委会负责人表示,由于新老物业正在交接,相关票据因此延后。停车收费情况他们都有在小区公开栏上公示,群众之所以产生误解,可能由于小区住户变动比较大,新住户没有看到相关费用收取情况的历史公示。调查人员肯定了社区居委会的做法,但希望居委会做好工作人员停车费情况的公示,更加公开、透明,避免群众产生误解。

  日前,调查人员从禾欣社区居委会了解到,该居委会已缴交新一期的停车费用。居委会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会督促物业及时与业委会对账交接,并将缴交明细张贴公示。

  点击

  这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已整改

  民生问题无小事。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靶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问题已整改的部分典型案例:

  钟先生为孙女办落户手续,到派出所跑了四次没办成。在市纪委监委的督办下,海沧新阳派出所主动作为,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详见本报2019年12月2日A16版《企业项目进展顺利 新生儿落户也办妥了》)  

  内厝社区的无物业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管理面临难题,厦门二中宿舍楼就是其中之一。社区党委深入居民小区和学校调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帮助小区成立自管小组,解决日常基本卫生管理,为老旧小区居民排忧解难。(详见本报2019年11月29日A06版《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  

  海沧村民胡某的女儿被确诊为罕见病戈谢病,每月医疗费用9万余元,且终生不能停药。依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中重病单列低保认定标准,海沧区民政局将胡某女儿认定为重病单列低保对象。东孚街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临时救助50000元。(详见本报2019年11月21日A05版《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解决有落实》)  

  我市出台人才落户相关政策后,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便开始申办,却在职业资格证书认证环节卡了壳。在市纪委监委的督办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剖析了问题根源,并制定完善了“首问受理制度”“疑难件办件协同处理机制”等七项机制。(详见本报2019年8月29日A08版《专项排查件件有落实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陈女士家所在小区将统一提升改造,她交了3000元自筹资金,但两年过去了仍毫无动静。市纪委监委开展直查督办,分别前往开元街道、美湖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查实了陈女士反映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抓整改,转变工作作风。(详见本报2019年1月11日A10版《三起督办件 件件有落实》)

  一名家长反映,孩子在翔安一中初中部就读,政府每个学期都有给孩子补贴餐费。餐费由家长先垫付,等到学期快结束时,学校再把相关钱款打回孩子的餐卡里。临近期末,食堂却说要把餐卡上的钱换成米、油、饮料,不领回去就清零。接到家长的反映后,市纪委党风室立即将情况转给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核实处理。学校当即展开整改落实工作,规范补助款发放。(详见本报2019年1月11日A10版《三起督办件 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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